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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 2023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来源:www.yonglinlanbao.com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2日

 

 

 

核查机构名称(公章):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202448


排放单位信息第三方声明

企业名称

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568

生产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568

联系人

管义榕

联系方式

13859179786

排放单位是否是委托方?R   £

企业是否为独立法人

排放量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

核查报告的排放量

275.36

核查声明

1.核查机构核查过程、报告及结论与核算指南、核查指南的符合性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核查过程、报告及结论符合《工业其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具体要求。

2.排放量声明

2.1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

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核查确认的企业法人边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

275.36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72.42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tCO2)

0

净购入电力、热力隐含排放量(tCO2)

202.94

3.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的问题

 



1.概述

1.1 核查目的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核查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的职责、权限是否落实;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其他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靠的,并且符合《工业其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

- 根据《工业其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判断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次核查范围包括:受核查方在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内生产区域范围内所有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化石燃料燃烧、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1.3 核查准则

此次核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中检创信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中检创信独立于被核查企业,避免利益冲突,在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独立。

2公平公正

中检创信核查过程中的发现、结论、报告应以核查过程中获得的客观证据为基础,不在核查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3诚信保密

中检创信核查人员在核查工作中诚信、正直,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保密义务。

4)专业严谨

中检创信核查人员具备核查必需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同时,此次核查工作的相关依据包括:

-《工业其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

2.核查过程和方法

2.1核查组

根据核查人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以及受核查方的规模和经营场所数量等实际情况,中检创信指定了此次核查组成员。

2-1核查组成员表

序号

姓名

核查工作分工

1

谢仍兴

核查组组长,主要负责项目分工及质量控制、访问、撰写核查报告

2

陈从翔

核查组成员,主要参加访问及数据核查

3

黄明云

核查组成员,主要参加访问及数据核查

2.2文件评审

为了能够按时保质完成核查工作,核查组及时将核查计划及收资清单发给受核查方,使其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填写以及核查工作有一定了解,并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初步了解受核查方基本信息以及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等情况。

核查组对受核查方可提供的企业简介、组织结构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等信息进行了文件评审。

2.3现场核查

中检创信核查组于20243月15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在现场访问过程中,核查组按照核查要求查看相关设施并采访了相关人员,主要查看了热压机、开料锯、多片锯等生产相关设施

3.核查发现

3.1重点排放单位基本情况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一)受核查方简介

- 受核查方名称: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陈建新

- 生产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568

- 成立时间:20151211日

- 所有制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社会信用代码:91350481MA3450G992

- 经营范围: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木材加工;林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规模:注册资金5500万元

(二)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

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图如图3-1所示

 

3-1受核查方组织机构图

(三)受核查方主要的产品或服务

受检方为家具制造企业,主要产品为强化木地板和装饰贴面板,配套有完善辅助生产系统及附属生产系统。

详细工艺流程如图3-2所示。

 

3-2受核查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强化木地板)

 

3-3受核查方生产工艺流程图(装饰贴面板)

(四)受核查方能源使用现状

2023年受核查方的重点耗能设备和涉及的能源品种如3-1

3-1 重点耗能设备清单及能源品种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功率(KW)

数量

位置

能源

种类

1

热压机

YX-2800

35

2

生产车间

天然气

2

热压机

YX-1600

25

1

生产车间

天然气

3

开料锯

CH03/32/22

5kw

1

生产车间

4

多片锯

K34G/1500

20kw

1

生产车间

5

旋风袋式除尘器

BXD135

90kw

2

生产车间

6

工件进给装置

OPTIMAT

5kw

1

生产车间

7

纵向双边铣

FPR225

50kw

1

生产车间

8

转向输送带

TRR110

5kw

1

生产车间

9

横向双端铣

FPR226

50kw

1

生产车间

10

上下多片锯

MJ900

15kw

1

生产车间

11

上下多片锯

MJ1300

15kw

1

生产车间

12

BUKLE(贝高压机)

ODW1426

100kw

1

生产车间

13

叉车

CPCD100T8-10

/

3

/

柴油

能源计量统计情况:受核查方每月对电力、天然气、柴油消耗量进行记录,形成统计报表。

(五)受核查方排放设施变化情况简述

核查组通过文件评审、实地观察和访问相关人员确认,受核查方2023固定排放设施未发生变化

(六)产品产量等情况

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3年度受核查方产品产值产量信息如下表所示:

3-2 受核查方产品产量等相关信息表

年度

2023

产量(m2

478908

产值(万元)

1612.3533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基本信息真实、正确。

3.2核查边界核查

3.2.1核算边界的确定

根据《核算指南》要求受核查方所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设施范围包括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厂区内的供电、供水、制冷、机修、仓库(原料场)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管理系统(厂部)以及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员工宿舍、食堂等)。  

通过文件评审及访问过程中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为独立法人,按照《核算指南》要求确认本次核查边界范围为:受核查方控制的所有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经参访确认,企业生产地址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568号的一处生产场所,涉及生产和办公的能源消费。

3.2.2排放源的种类

核查组查阅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并进行实地观察,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源包括:

-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固定源排放设备使用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化石燃料类型为天然气;移动源排放设备使用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化石燃料类型为柴油;

- 外购电力隐含的排放:全厂耗电设施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生产仅涉及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和饰面人造板的生产加工,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生产过程排放。

通过查阅企业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图,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场所边界、设施边界符合《工业其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

3.3核算方法的核查

温室气体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1

式中:

ECO2 为企业CO2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 CO2

E燃烧:企业所有净消耗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 CO2

E过程: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 CO2);

E电和热:企业净购入电力和净购入热力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 CO2

R固碳:为企业固碳产品隐含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 CO2)。

3.3.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受核查方化石燃料燃烧的排放采用《核算指南》中的如下核算方法:

                     2

式中:

是核算和报告期净消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是核算和报告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百万千焦(GJ) ;

是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tCO2/GJ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3)计算:

                      3

式中:

是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百万千焦(tC/GJ);

是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

3.3.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受核查方生产过程中未使用碳酸钙、碳酸盐等物质,不涉及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3.3.3净购入使用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E 电和热=AD电力×EF电力+AD热力×EF热力            4

式中:

 E电和热:净购入生产用电力、热力隐含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AD电力AD热力:分别为核算和报告期内净购入电量和热力量(如蒸汽量),单位分别为兆瓦时(MWh)和百万千焦(GJ);

 EF电力EF热力:分别为电力和热力(如蒸汽)的CO2排放因子,单位分别为吨CO2/兆瓦时(tCO2/MWh)和吨CO2/百万千焦(tCO2/GJ)。

通过访问、文件评审,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2年只涉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和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3.4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3.4.1.1天然气

核查组经过访问确认受核查方2023年核算边界内的天然气供热压机使用。受核查方使用的天然气由当地天然气公司提供,定期结算并统计。具体数据来源于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度天然气台账

3-3 核查确认生产用天然气消耗量(m3

月份

天然气消耗量(m3

1

1013

2

847

3

4460

4

3703

5

3340

6

839

7

2483

8

1776

9

1509

10

2429

11

3843

12

2739

合计

28980

3.4.1.2柴油

核查组经过访问确认受核查方2023年核算边界内的柴油供叉车使用。受核查方每个月未对柴油实际消耗量进行统计,仅统计柴油领用数量,汇总形成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度柴油领用台账。因此受核查方柴油消耗数据以柴油领用台账数据为准。

3-4 核查确认生产用柴油消耗量(kg

月份

柴油消耗量(L

柴油消耗量(t

1

0

0.00

2

0

0.00

3

1098

0.94

4

732

0.63

5

0

0.00

6

0

0.00

7

366

0.31

8

366

0.31

9

0

0.00

10

366

0.31

11

366

0.31

12

366

0.31

合计

3660

3.15

3.4.1.2净购入电力、热力消耗

核查组经过访问确认受核查方2023核算边界内用电全部由国家电网供应,无其他自备电厂以及余热发电机组,亦不涉及转供电的情况。核查组经查看确认受核查方不涉及外购热力/外供热力。由于统计周期不同,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度电力台账中的数据与供电部门出具的电费明细有所出入,核查组以电力台账中的数据为准。


3-5 核查确认的净购入电力(kWh

月份

净购入电力(kWh

1

12291

2

13305

3

33403

4

32879

5

35802

6

14942

7

24982

8

24820

9

17627

10

20309

11

32803

12

25309

合计

288471

综上所述,通过文件评审和访问,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终版)》中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合理、可信,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1.3产品产量的核查

核查组经过访问确认受核查方2023核算边界内生产的产品为强化木地板和装饰贴面板(m2),产品产量每日统计每月汇总形成《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构件生产总方量》。


3-6 核查确认的产品产量(m2

月份

强化木地板m2

装饰贴面板m2

合计m2

1

5726

8433

14159

2

12367

12479

24846

3

33137

16813

49950

4

46935

11351

58286

5

49266

1494

50760

6

15989

8348

24337

7

19763

15253

35016

8

21118

10291

31409

9

15566

6649

22214

10

32762

8028

40790

11

30331

27253

57584

12

38119

31438

69557

合计

321078

157830

478908

3.4.2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访谈受核查方确认,受核查方选取的排放因子均为默认值。核查组针对每一个排放因子的核算参数进行了复核,确认相关数据真实、可靠、正确,且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具体排放因子如下表3-73-83-9:


3-7 核查确认的排放因子-天然气

能源名称

低位热值(GJ/t或万m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TJ)

碳氧化率(%)

天然气/m3

389.31

15.30

99%

数据来源: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附录二表2.1

3-8 核查确认的排放因子-柴油

能源名称

低位热值(GJ/t或万m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TJ)

碳氧化率(%)

柴油/

43.33

20.20

98%

数据来源: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附录二表2.1

3-9 核查确认的排放因子-电力

能源名称

电力排放因子

电力/MWh

0.7035 tCO2/MWh

数据来源: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华东电网排放因子(2012年)

综上所述,通过文件评审和访问,核查组确认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其来源合理、可信,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

3.4.3排放量的核查

根据上述确认的活动水平数据及排放因子,核查组重新验算了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量的计算公式正确,排放量的累加正确,排放量的计算可再现。具体结果如下3-10:


3-10 核查确认的排放量

序号

能源名称

消耗量

低位热值(GJ/t或万m3)或排放因子tCO2/MWh

单位热值含碳量(tC/TJ)

碳氧化率(%)

排放量

t CO2

1

天然气/

m3

28980

389.3

15.3

99%

62.66

2

柴油/L

3660

42.7

20.20

98%

9.76

3

外购电力/MWh

329.631

0.7035

/

/

202.94

合计(t CO2

275.36

排放量汇总情况见下表3-11

3-11核查确认的总排放量(tCO2

年度

2023

总排放量(tCO2)

275.36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72.42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tCO2)

0

净购入使用电力、热力排放量(tCO2)

202.94

根据确认的排放总量及产品产值产量,经核查确认的受核查方排放强度如下表3-12:

3-12 核查确认的产品排放强度

项目

2023

产量(m2

478908

产值(万元)

1612.3533

总排放量(tCO2

275.36

排放强度(tCO2/ m2

5.75

4.核查结论

基于文件评审和访问,核查组确认:

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核查确认的企业法人边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见下表4-1

4-1 核查确认的排放总量

年度

2023

总排放量(tCO2)

275.36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72.42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tCO2)

0

净购入使用电力、热力排放量(tCO2)

202.94

排放强度见下表4-2

4-2 核查确认的排放强度

项目

2023

产量(m2

478908

产值(万元)

1612.3533

总排放量(tCO2

275.36

排放强度(tCO2/ m2

478908

 


5.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建议

根据福建永林蓝豹家居有限公司此次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情况,建议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1.定期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自查工作,定期发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成效。

2.行政部、生产部分别对生活、生产用能用水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做到能耗、排放精准监控。

3.在用能设备选型方面,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使用任何国家命令禁止或弃用高能耗设备。

4.优化能源使用结构,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